楚雄税务推进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开展“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州税务局“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与本级法治部门联合办公,对作出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产生的争议事项开展法律咨询解答、依法组织调解、税法普及宣传,推动争议有效化解。通过前期广泛调研,制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规程》,采取“规程+指引”模式加强试点工作运转制度建设,明确咨询调解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内容、业务流程、监督管理等事项,并探索建立工作人员坐班、分级分类办理、事项台账登记和工作人员管理及考核激励等制度,推动中心工作人员积极高效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佳化解效果。
“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主任由法治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17名试点单位公职律师(含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及外聘社会律师组成,同时吸纳法律专业人员及业务骨干参加,不断充实中心专业人才力量,通过参与争议事项调解工作,提升法律人才专业素养。
“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通过构建“分局-县局-州局”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税务机关咨询调解中心对下级税务机关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明确县(区)局咨询调解中心如遇事项疑难、案情复杂、矛盾较大问题,可在规定期限内报经咨询调解中心主任批准后提交州局“咨询调解中心”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实现上下级税务机关优势互补和互动联系。
将“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工作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中。南华县税务局探索在雨露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服务站”,借助政府工作平台,对外宣传展示税务部门化解税费争议纠纷的做法和成效。同时,尝试在乡镇社区聘请咨询调解员,探索发挥社区干部优势参与基层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的有效方式。
下一步,楚雄州税务局将按照省局试点工作要求,持续深入落实好各项试点制度机制,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努力打造税费争议化解“楚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