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在京成立
媒体融合不断加深的同时,新闻媒体版权问题也日益凸显。12月15日,在2018年第三届中国产经媒体融合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段玉萍,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张百新,中国行业报协会会长姚军等出席并发表讲话。会议期间,由中国行业报协会召集,《传媒茶话会》与各主流财经媒体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据了解,该联盟旨在将各财经媒体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未经授权擅自转载新闻作品的行为,保护财经媒体版权。同时提高各财经媒体对其作品转载体的议价能力,努力实现常态化监控和维权、市场化交易等,从而推动整个新闻版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段玉萍说:“中宣部版权管理局鼓励媒体行业协会开展版权保护工作,在探索合理授权体系、完善授权交易机制、加强行业版权自律、开展行业版权合作等方面提供更多更好的探索。”
据了解,“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的发起单位有《经济参考报》《国际金融报》《金融时报》《中国经营报》《北京商报》《每日经济新闻》《中国新闻周刊》《中华工商时报》《法制日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等30多家主流财经媒体。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原党组书记兼常务副主席翟惠生表示:“记者和报社都应该树立版权意识,通过技术等手段解决版权保护方面的普遍问题,同时积极与相关技术团队进行沟通,从而达到保护原创保护版权的目的。”
中国行业报协会执行秘书长、《传媒茶话会》创始人刘灿国表示:“目前传统媒体的版权现状是:版权保护缺乏资金、没有技术支持,甚至以牺牲版权为代价换取网络传播量;维权也是耗时长、成本高、收益少;版权收入也少,有的几乎为零,议价能力也不高。”
“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应运而生,其基本将中国所有重要财经媒体纳入,带领行业媒体抱团取暖,将从法律、技术、市场交易、机构设置等方面为财经媒体版权保护做好保障。
据了解,联盟将通过签订“版权保护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具有法律约束力契约的方式,明确各财经媒体、联盟以及技术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形成媒体自律、相互监督的良好局面。
技术支持方面,联盟采用区块链、公钥加密和可信时间戳等技术,为原创作品提供原创认证、版权保护。区块链技术会在文章中嵌入具有唯一性的标识“DNA”,嵌入此“DNA”后,只要文章保持70%的相似度,无论文章被转到微博、微信还是各个网站,都可以通过这个“DNA”进行溯源和追溯,一旦发现侵权行为,技术平台便会立即取证存证。
目前,《每日经济新闻》、《北京商报》、《中国教育报》、《金融时报》、《中国经济周刊》、华龙网等多家媒体已与联盟完成了技术接入,实现了原创内容认证,实时监测文章被侵权情况。此外,为了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联盟还与杭州互联网法院进行了技术接入,与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接入也正在推进中。
市场交易方面,联盟将努力提高成员单位对其作品转载体的议价能力,探索出一套合理的授权价格体系,实现有序的市场化交易。联盟成立后,将安排技术团队与成员单位进行技术对接,协助核定版权价格。版权交易分为报社自行销售和联盟代理销售,报社自行销售需遵循联盟提出的版权指导价,对外不得低于此价格进行销售,由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联盟代为销售时,版权价格需由报社与联盟秘书处核定后委托联盟销售。联盟内部将采取“积分”管理办法,内部交易享受一定折扣。
据了解,联盟将开设维权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以及对外的版权保护、维权及交易协助工作。此外,还将组织专门技术支撑方,对相关技术程序进行专业维护与迭代;定期对各财经媒体开展相关知识培训;负责市场化项目的开发及智能合约的制定等。
实际上,面对融媒体环境下侵权行为“愈演愈烈”、愈加复杂的形势,越来越多的媒体选择主动维权,并取得了成功。去年,“新闻的搬运工”《今日头条》被推上风口浪尖,先后遭到《南方日报》《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起诉侵权,经过法院判决,多数媒体均获得赔偿,如今,《今日头条》仍身处各种版权纠纷中。同样是在去年,作为“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的推动者,《传媒茶话会》的《九寨沟7.0级地震,机器人记者25秒540字配4图!人类记者你颤抖了吗?》等2篇被侵权文章维权(诉中和解)获赔1万多元……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版权保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2017年2月,国家版权局正式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版权工作要坚持实施版权严格保护、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健全版权工作体系三大基本原则。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被提上建设版权强国的重要日程。
据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市场规模为6364.5亿,同比增长27%,其中,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规模为3184亿元,占比规模突破50%。
作者:马岳君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