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助《朱鹮》舞向世界
水雾氤氲,烟波浩渺,粉红色的朱鹮迈着轻快的步伐款款而至,在空灵的音乐中,舞剧《朱鹮》开场了。精致的布景与服装、惟妙惟肖的表演,带给观众美的享受。舞蹈作品《朱鹮》是上海歌舞团的佳作,也是获得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的6部作品中唯一一部舞蹈作品。
口碑佳作 版权价值集中体现
舞蹈作品《朱鹮》呈现了不同时代人与朱鹮的关系,讲述了从农耕文明时期的和谐共处、相伴相生,到近代以来人类社会发展导致朱鹮生存环境恶化以致种群濒临绝迹,再到在现代人的精心保护下,“吉祥之鸟”出现复苏征兆的故事。舞台上用美丽生灵与人类共处的故事,将人与自然生态应该和谐共处的主题娓娓道来。
几年来,《朱鹮》出走四方,完成了数次对外版权推广。2014年10月,《朱鹮》在日本的推荐演出引得许多日本观众潸然泪下,拉近了中日观众的距离。此后,《朱鹮》三赴日本,巡演次数多达80场,观众15万人次。2018年1月,《朱鹮》来到美国,50年罕见的“炸弹气旋”暴风雪都没能阻挡民众前往观看表演的热情,5场演出场场爆满,林肯中心和舒伯特剧院更是开放了久违的加座。
上海歌舞团副团长宗克惠告诉记者,这部舞蹈作品被评为2015年日本最有影响力的3部舞台剧之一。中国驻日本大使程永华、驻福冈总领事李天然、驻名古屋总领事葛广彪以及驻札幌总领事孙振勇等称赞:“《朱鹮》完美的演出感染了日本观众,为两国文化领域交流注入了新的动力。”《朱鹮》在日本演出的主办方更是称赞上海歌舞团是真正的“文化使者”。
《朱鹮》在美国的表现也让主流媒体不吝给予高度赞扬。“《朱鹮》在为美国观众带去纯美的舞剧观赏体验的同时,还用艺术关照现实,呼吁全人类关注环境保护,正视人类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问题,传播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带给美国观众情感共鸣。”宗克惠说,上海歌舞团不辱使命,在世界主流舞台成功展示了中国舞蹈的华丽风采和中国文化的无穷魅力,弘扬了中华文化,更扩大了中国传统文化在美国主流社会的影响力。中国舞蹈家协会大型活动处副处长张国鑫评价道:“《朱鹮》的舞台上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有跨越国界对和平的追求,舞台下则是文化外交的成功范本,这是其版权价值的集中体现。”
维权不易 侵权隐蔽且界定难
《朱鹮》参评中国版权金奖时,是由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联合中国舞协共同提名的,而实际上,作品的演出方和提名方都在版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些年,舞蹈作品遭遇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维权成为迫切需求。据宗克惠介绍,上海歌舞团在作品影像资料上标注版权信息,以确保源头上权益明晰。“一旦出现被侵权问题,我们就会委托律师事务所,以版权声明、律师函等形式进行维权。”宗克惠说。
2012年,中国文联正式成立权益保护部,此后,各协会也相继成立这一部门,维权开始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张国鑫介绍:“中国舞协维权工作开展得非常早,我们会定期组织专家召开研讨会。在中国文联成立仲裁委员会时,中国舞协也会积极参与其中,遇到侵权问题需要仲裁时,就会请行业内有威望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委员会中,发出舞蹈界的声音。”
舞蹈作品具有多样性,它不同于音乐和摄影等作品,其在传播和使用过程中很容易被找到,因此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演员的表演权及署名权、编剧的署名权,还涉及编曲、舞美、服装、道具、剧照等方面的权利。舞蹈作品的侵权隐蔽性较高,也很难去界定,比如同一个演员跳一段舞蹈,一个举手的动作定格在不同的角度,表达的含义会完全不同。因此,张国鑫表示,舞蹈维权需要成立集体管理组织,由专门的人、专门的团队去做专业的事,并且权益界定和维权细节都需要在不断的磨合中实现。
版权保护 传播观念刻不容缓
在版权保护的实践方面,上海歌舞团一直在行业内表现突出,他们从舞蹈作品传播的各个层面严格把控,防止遭遇侵权。宗克惠告诉记者,在演出期间,上海歌舞团会结合剧场管理,要求禁止摄像摄影,并进行作品版权保护的宣传工作;对于外送的影像资料,团里会给予相关工作人员版权意识培训,并一律给作品加注版权信息,识别版权主体人;对于供演职人员内部学习使用的影像资料,歌舞团会加强对经办人员的版权意识教育,杜绝信息外泄,保护作品版权。
对于舞蹈版权作品的保护,中国舞协做了大量的工作。除配合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进行提名作品遴选工作外,还在网站开设版权信息填报窗口,进行版权作品备案,像获得过“荷花奖”等奖项的作品,都有自己的唯一性和独创性。“我们在参加全国性展演、汇演的作品中选出没有争议的,为其做好版权登记工作,从源头上保护文字创作者、编导、出品单位演员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来产生纠纷。”张国鑫告诉记者,在今年的全国秘书长工作会上,版权作品登记首次被正式纳入协会工作,未来,各省舞协将紧密配合中国舞协开展版权登记与备案工作。
中国舞协举办的首届舞蹈维权工作培训班,经历了几年的酝酿和沉淀,终于在今年正式开班。张国鑫向记者介绍,本次培训班有协会主席对舞蹈界维权情况进行系统剖析,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官结合案例进行讲解,此外还有舞蹈界极具权威的专家、版权运营效果出色的企业负责人、中央芭蕾舞团外事主管等嘉宾带来的分享。
“舞蹈维权的最终目的是使舞蹈能更好地推广,且在推广过程中给创作者、导演、演员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张国鑫说,版权保护不是产业末端的工作,而是在创作之初就应该具备的思维。“版权宣传就像一粒种子,我们把它种进大家心里,希望这种观念能够得到传播。”张国鑫说。
作者:李多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