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大审议“两院半年报”形成新常态
正义网武汉7月27日电(记者 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 漆青梦)7月27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出席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作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作为该省人大工作机制创新的成功实践,继去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省“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以来,这项工作已成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新常态。
敬大力在报告中全面总结分析了上半年检察机关维护湖北改革发展大好局面、促进法治湖北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等情况,并汇报了该院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该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情况和研究处理代表审议意见的情况等。
今年1至6月,湖北检察机关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93人,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132人;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4941人,起诉19874人;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63人,查办侵吞、挪用国家支农惠农资金等职务犯罪277人;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623件193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35人(含厅局级以上干部27人),全力办好蒋洁敏、李春城、郭永祥、王永春等重大专案;强化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02件、撤案263件,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12人;突出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开展警示教育1066次,向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44086次;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评查各类案件19541件,纠正各类问题331件次,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同时,全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10853件次;探索“互联网+检务”新模式,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4753件、重要案件735条、法律文书3925份;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全省有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省院获得了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据了解,湖北检察机关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摆在重要位置。今年湖北省“两会”闭幕后,湖北省检察院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专门制定25项措施贯彻落实,并纳入目标管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省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办法,制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对12件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安排专人跟踪办理。省院班子成员上门走访代表委员90人次,积极邀请座谈、视察、评议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