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销售网游“外挂” 侵权获刑三年半
胡某某制作游戏“外挂”,实现游戏内自动攻击功能,并在网上销售牟利,不但破坏了游戏的均衡性,也影响了其他玩家的游戏体验。9月5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该起销售游戏“外挂”案件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015年9月21日,成都西山居世游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金山网络游戏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完成并发表“金山剑侠情缘网络版叁之剑胆琴心游戏软件”,即“剑网3”。被告人胡某某是一名该游戏的“资深”玩家,一直没有工作。长期玩网络游戏的胡某某发现一些玩家为了提升在游戏中的技能,愿意花钱购买“外挂”,且这些“外挂”售价不菲,“剑网3”玩家人数众多,是个赚钱的机会,嗅到商机的胡某某便开始自学编写“外挂”程序脚本的方法。胡某某从网络上获取该游戏源代码后,便制作了能够影响“剑网3”官方游戏配置,实现自动攻击、连续发招功能的“游侠”程序脚本。2016年5、6月份至2017年7月份期间,胡某某未经上述两公司授权,通过开设一家名为“游侠按键脚本”的淘宝网店,在网上销售“游侠”程序脚本给其他游戏玩家进行牟利。
2017年7月15日,淮南炬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淮南市某网络宾馆发现有玩家购买了“游侠”外挂并使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胡某某于同月在四川达州老家被抓获。经查,2017年1月至7月期间,胡某某非法销售金额达442878.4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非法经营数额442878.48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陈成 陈慧珺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