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版权纠纷未必是坏事
国内现象级综艺《中国好声音》火了四个年头后,终于遇到了大麻烦。其制作方灿星文化公司对外宣布,曾研发《The Voice Of…》系列节目模式的荷兰Talpa公司,单方面宣布取消《中国好声音》节目原有的授权,并拟将《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而与此同时,灿星制作已经启动策划原创版《中国好声音》,并已启动针对Talpa的国际诉讼。
《中国好声音》陷入版权纠纷,这其实是迟早的事儿。因为再火的娱乐节目,你解决不了出身的问题,终究会留下隐患。以《中国好声音》为例,当初如果一次性大价钱买下终身版权,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诉讼官司。
从200万版权费到6000万版权费,荷兰Talpa公司的做法似乎有趁火打劫之嫌。可从市场的角度来说,这又没有什么不妥。因为《中国好声音》这节目实在太火了,广告收入太高了,你说谁能不眼红。换而言之,好姑娘不愁嫁,虽然《中国好声音》是你们捧红的,可节目模式是我们的,版权是我们的,维护版权总没有错吧。
作为国内知名的娱乐节目,《中国好声音》遭遇版权纠纷应该很具有代表性。打开电视机,我们大大小小几十档娱乐节目,包括真人秀、明星竞技等节目,大多都是引自国外。过去我们看重的是欧美模式,现在是日韩模式。有消息称,韩国荧屏热播综艺节目的72.4%都被引进到中国。只要节目好,我们不差钱,“买买买”自然很简单,可也为版权纠纷埋下了隐患。尤其是对于一些国外公司来说,更是待价而沽,版权费水涨船高。
到如今因为版权费多少引起纠纷,这自然说明了国内娱乐节目制作方版权意识的增强,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是只要版权在别人手里,购买方就很难获得主动权,除非一次性买断。而实际情况是,一次性买断版权又是那些版权拥有者不希望看到的。
综艺“舶来品”丰富了国内的娱乐节目形式,为观众带来了全新的娱乐体验。这是直接“拿来”的好处,即使模仿的不是最好的,肯定也不会是最差的。
可“舶来品”多了,势必人们会失去原创生产的热情,导致我们习惯于“买买买”。从长远看,大量引进国外综艺节目绝非长久之计,因为我们所需要的是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电视节目。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好声音》这次陷入版权纠纷未必就是一件坏事。因为如果没有纠纷,灿星也不会有启动策划原创版《中国好声音》的想法。
别人的孩子再好,也是别人的。只有自己的孩子,才是自己的。
作者:徐刚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时间: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