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 夯实监督责任
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围绕责任落实、权力运行、政治教育和制度机制等重点方面,制定“一二三四”工作法,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形成全链条闭合监督,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构建自上而下、层层传导的循环监督格局,通过引导自查、专项督查、多方排查,督促其发挥“头雁”作用,打好监督“组合拳”,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着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一把手’权力监督是难题,难在没有抓手,没有好的措施。”一直以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责任落实以及制度落实成果运用,以精准有效的监督倒逼“关键少数”守好责任田。为此,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突出一个重点”,将政治监督贯穿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全方面、全过程。压实“二个责任”,进一步激发派驻机构监督效能,以落实派驻监督职责,压实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推动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在落实“五个强化”上持续用力。
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供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通过参加和列席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专项监督检查、“蹲点式”调研监督等开展日常监督,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厘清责任,重点盯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集体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度、检察权力运行制度进行监督。
同时,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同省检察院党组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形成谈心谈话常态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分析研判常态化、整改落实常态化的制度机制。结合最高检和省委巡视巡察、责任制考核,将省检察院政治督察和日常监督检查,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执纪紧密结合,紧盯云南检察机关阶段性特点,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法律监督新要求,抓住全省检察机关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监督。在此过程中,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始终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会同省检察院党组通过向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初“出卷”、年中“监考”、年终“评卷”,推动形成“左右一体、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有力确保监督链条闭环,有效压实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落实,通过“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从而共同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仅准确定位派驻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还就反馈问题列出清单、压实责任、明确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此外,针对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省检察院党组通过会商,探索延伸监督全覆盖,会商出台了相关协同监督的意见,以制度强化监督,规范行使权力,防范廉政风险,推动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走深走实走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