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9月15日, 迪庆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凝聚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合力,开创新时代法治迪庆建设新局面。州委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主任王以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副主任彭山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迪庆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迪庆的总目标,着力在领会精神、理清思路、落实举措上下功夫,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会议要求,要抓住重点环节,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要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全州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加强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各级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抓紧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法治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健全法治建设具体制度,完善依法治州协同运行机制,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凝聚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合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确保充分发挥宪法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坚持法治迪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州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着力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尊法、信法、守法意识。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及省委相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