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化解一起历时10年的行政争议案件
今年来,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部署,院领导带头落实一线工作法,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在一线宣传、矛盾问题在一线化解解决,王光辉检察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深入普洱基层一线化解一起省委交办的历时10年的行政争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2年,普洱市澜沧县村民岩某、刀某等3人经镇政府同意后占用土地建盖茶厂。因违法占用土地于2013年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行政机关同年决定中止审查。后茶厂经村委会同意恢复建设并投入使用。2019年,行政机关依法对3人的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终审判决驳回3人的诉讼请求,县政府依据法院裁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2021年11月,岩某等3人向检察机关申请行政执行检察监督。根据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的有关要求,省委决定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对岩某等3人申请行政执行检察监督案包案化解。
在化解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成立由省、市、县三级院组成的专案组,上下联动展开调查和化解工作。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多次主持案件讨论分析,深入一线调查核实。今年4月,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到岩某等人家中,实地察看现场,面对面听取当事人诉求,并与当地县委县政府充分沟通。
在吃透案情、找准症结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解座谈会,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再次听取了岩某、刀某等三位申请人的诉求,精准开展释法说理,充分阐释案件中的法、理、情,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检察机关见证下,申请人岩某、刀某与行政机关代表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一起历时10年的行政纠纷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