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意见》加强县(市、区)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云南网讯(记者 张子卓 通讯员 欧阳骞)近日,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县(市、区)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突出基层治理,加强县(市、区)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意见》指出,县委书记作为主政地方的“一把手”和促改革、谋发展、保稳定的“一线指挥员”,在基层县域治理中负有重大责任。对县委书记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考察领导干部践行“两个维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作用发挥、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的重要措施,是检验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的重要手段,是推进领导干部常态化“经济体检”的重要方式。
《意见》强化了上级审计委员会对下级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严格干管权限,由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对县委书记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开展县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纳入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对州(市)工作检查考核的内容。《意见》同时指出,要坚持依法审计,突出政治标准,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协调联动,提高审计质量,科学统筹实施,并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意见》的出台,对“十四五”期间着力探索和推进县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