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出席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强调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
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7月24日晚,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在国家法官学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为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孙若丰 摄
周强指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全面总结2020年改革推进会以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成效,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郭声琨书记重要讲话系统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阐明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重点任务,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周强指出,2020年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召开以来,全国法院认真落实改革和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重大部署,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司法责任制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司法责任制配套保障机制、改革任务实施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要紧紧围绕重点任务,科学界定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加强保障,全面准确把握执法司法责任体系的内涵,强化责任保障机制建设,健全定责、明责、履责、考责、追责的制度机制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在司法改革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
周强强调,要完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坚持办案责任与监管责任相统一,明确主体办案责任,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推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要强化审判主体类案同判责任,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体系,健全指导性案例制度。要坚持保护依法履责与准确追责相结合,加快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体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健全完善司法责任保障体系,落实配套待遇保障政策措施。要统筹推进改革,做好督察评估,加强宣传解读,确保改革系统衔接、落地见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李少平、姜伟、陶凯元、马世忠、刘海泉、杨万明、杨临萍、贺小荣、沈亮、刘贵祥,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负责同志,司法改革办公室部分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