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
正义网哈尔滨7月13日电(记者 韩兵)7月13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该院检察长徐明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学习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示和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要更加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央和高检院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找准下半年的检察工作重点。
徐明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一要深入贯彻研讨班精神,抓紧落实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拟于月底前召开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将研讨班精神落实到基层。要按照曹建明检察长关于下半年工作的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服务发展、履行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应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给维稳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深入研究网络犯罪的新特点,严厉打击各种网络犯罪,维护国家网络安全。要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注重办案效果,既办好大要案,也抓好小专项。突出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要以专项工作成效带动和推进办案整体工作发展,抓好打击行贿犯罪、国际追逃追赃、破坏发展环境、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及相关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以及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等一系列专项工作。要严格执行高检院“八项禁令”和省院制定的“十个不准”,强化办案安全防范,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履行好法律规定的监督职能尤其是各项新增职能,进一步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等问题。
二要积极稳妥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7月6日,省委召开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本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借鉴第一批试点省市的经验做法,紧紧结合试点院的实际,把握好改革的目标任务,确保改革重大举措部署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改革思维,确保思想稳定、工作稳定、队伍稳定。要切实做好已推行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深化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全面落实高检院出台的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方面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进一步做好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结、终结退出、司法救助等工作。始终把案件信息工作作为核心和重点,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拓展检务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紧紧抓住专项整治的关键节点,围绕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违法适用制定居所监视居住、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整改,对顶风违纪、违法办案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在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机制,使每个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严格规范。重点抓好高检院关于涉案财务管理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规范性文件的执行,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要在提升基层规范司法水平上下功夫,加强司法理念的教育,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与加强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解决制度规定和上级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推动基层院执行力、软实力整体提升。
四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对检察机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适应这项改革,要从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创新机制制度、提高司法能力等多方面入手,解决诸多不适应的问题。要统一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找准定位,理顺内部和外部关系,着力构建新型的侦诉、侦辩、侦审关系,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的庭审前过滤等各项业务职能。要从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在改进司法办案方式等方面下功夫,以构建大初查模式、完善侦查跟踪诉讼模式等举措为支点,切实做好审前程序的机制创新工作。要强化以证据为核心意识,重视全案证据的综合审查运用,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应对好庭审实质化趋势。要提高调查取证、证据运用的能力,全面贯彻好证据裁判规则,抓住机遇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效果。
五要以专题教育为载体,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要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做好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工作,以上率下,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分类推进,形成检察机关“严”和“实”的好作风、新气象。要大力加强各级院党组建设,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引领检察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要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禁令,持续整治“四风”和其他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自身腐败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