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集中培训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法治现代化水平
正义网昆明7月22日电(通讯员 王翠云 记者 肖凤珍)7月21日,云南省检察院在昆明举办为期四天的侦查监督业务工作培训班,对该省三级院侦查监督部门主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分析总结该省侦查监督部门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的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该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要求,通过学习培训,准确把握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审查逮捕的主体工作地位,牢固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开展证据精细化审查,严格执行审查程序,把好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关,把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要依法从严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大西南通道进行的分裂颠覆活动,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突出打击暴恐分子组织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活动。依法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策划、煽动、制造自焚的犯罪分子,切实维护边疆政治稳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坚决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暴力伤医等犯罪,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要严格依法办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程序公正等现代法治理念,真正做到“不枉不纵”、“少捕慎捕”。强化证据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审查逮捕程序,严格落实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分析通报制度,促进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要把握好“突出重点、有节制、讲方式、重成效”的监督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
据了解,近年来,云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在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开展两项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特别是提前介入昆明火车站“3.01”暴恐案件、晋宁富有村系列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组织开展暴恐犯罪、毒品犯罪和涉疆人员偷越国边境犯罪调查研究等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树立了云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