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副检察长受邀参与电台直播检察节目
正义网上海8月6日电(通讯员张佳楠 彭燕)8月5日晚,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舜英受邀前往上海广播电台,参与《法眼看天下》之特别节目《检察长在线》的直播,围绕“检察机关如何对虚假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话题,与广大听众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检察机关的工作在大多数老百姓看来主要都集中要刑检这一块,对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工作并不是很了解,因此,该院分管民行检察的副检察长刘检此次就要在电波里和各位聊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里的“那点事儿”。
法院的调解程序一直秉承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观念,在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调解。从全国法院的调解结案的审结率来看,调解案件的审结率占到了审结民事案件的50%以上,可谓是“省事省力省时间”。然而,有些人却钻了法律的空子,企图利用“虚假调解”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时候,检察院的民行部门就可以出面来捍卫当事人、受侵害的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刘舜英通过该院的一个具体事例引出了“虚假调解”这一主题,并为大家详细介绍了虚假调解的概念。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厘清概念,她还将虚假调解与虚假诉讼进行了区分与介绍。她在广播中提到,检察机关一旦发现虚假调解,可以采用抗诉方式对虚假调解违法后果进行监督;也可以采用检察建议方式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进行纠正。因为抗诉需要一定的时间,检察建议方式更简便易行。据介绍,近五年来,该院共受理不服区法院调解案件的申诉有9件,审查后认为违反合法性原则并提出检察建议的有4件,其中3件法院再审后改判,1件内部通报,全部采纳了该院的意见。
在有限的节目时间内,刘舜英尽量将“虚假调解”这个话题讲得简洁、生动,并介绍了该院应对“虚假调解”时的经验做法。她希望通过这期节目,能让更多的百姓知道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监督这方面的工作,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能够运用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