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浙江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8月14日,在听取了两位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初步认定的涉案罪名、金额和相关情节等方面的意见,并书面记录在案、经辩护律师签字确认放进案卷附卷后,浙江省桐乡市检察院反贪局将该市政协原副秘书长卫瑞良涉嫌受贿60万余元一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从第一时间自由会见犯罪嫌疑人到现在侦查终结,我们的执业权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检律关系越来越健康了。”两名律师感慨地对该院反贪局局长曹寅说。
这是浙江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一个缩影。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浙江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检律平等理念,积极回应律师执业诉求,采取改进律师接待工作、强化会见权和阅卷权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律师执业保障中出现的问题等措施,切实加强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有效促进了检律关系的健康良性发展。
律师接待硬件软件都OK
8月13日上午,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群打开手机上的宁波市检察机关律师预约查询手机APP软件,了解自己代理的刘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进展情况,并在网上预约了会见。“一个手机APP,一切尽在掌握,真是太方便了。”陈群说。
去年9月1日,宁波市检察院开通了全市检察机关律师预约查询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查询该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实时进展,并办理网上阅卷、会见等预约业务。如今这一手机APP软件已开始推广到浙江全省检察机关,方便更多的律师。
2013年,浙江省检察院以规范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强和改进律师接待工作,对律师接待、阅卷功能区的设置规格和标准专门进行了统一。如今,全省104个检察院全部在案管大厅专设了律师接待室和阅卷室,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律师接待等工作规范,细化、优化律师接待流程,并普遍设立了律师接待岗,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对律师提出的咨询、阅卷、会见等申请事项进行统一管理、答复,实现了“一站式”服务,提升了服务效率。
与此同时,各级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普遍开通了案管微信、律师QQ群、手机APP系统等服务平台,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触角直达掌心,通过微信、手机APP即可办理资格审查、案件信息查询、阅卷预约等业务,减轻了律师往来检察院的奔波劳累之苦。
根治“顽症”让会见不再难
今年6月5日,桐乡市政协原副秘书长卫瑞良因涉嫌受贿罪被该市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于当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刑拘之后,卫瑞良及其家人聘请了两名律师为他辩护。两名律师在看到“桐乡检察”官方微信关于卫瑞良涉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权威发布之后,前来询问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侦查人员告知此案涉案金额虽在50万元以上,但对辩护人并不限制会见。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坦承,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一度成为“老大难”,尤其是律师界反映的部分地方存在滥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限制律师会见的情况,更促使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下决心要根治这一“顽症”。 从2013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切实加强整改,并采取上级院业务主管领导约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完善内部受理阻碍律师会见投诉查处机制、把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畴等措施,规范侦查行为,强化对律师会见权的保障。
今年上半年,浙江三级检察院通过召开律师座谈会、走访律协和律师事务所等,征求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意见,听取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方面的建议。结合律师们反映的“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随意作扩大解释限制律师会见”的问题,浙江省检察院及时对全省检察机关去年以来办理的此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办案部门一一说明原因,督促整改。
互信在互动中提升
近日,由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茹某受贿案顺利开庭审理。从侦查阶段到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定茹某受贿数额均为15.6万元,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此均没有异议,这与该院在侦查阶段主动约谈律师不无关系。
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建立检律良性互动机制,除通过共同举办检察官律师辩论赛等加强业务交流外,全省各级检察院普遍加强了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等部门沟通,通过会签意见、定期走访、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阳光检务推介会、建立律师意见投诉反馈机制等形式,建立了多层次、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
“一方面检察机关主动征求律师意见,及时纠正侵犯律师权益的倾向性问题。另一方面定期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律师执业中的违规行为,监督促进律师依法规范执业,不仅促进了检律双方的互动互通,而且通过强化双方的互相监督,有利于检律关系的健康发展。”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章靖忠对检律互动十分认可。他举例说,2014年,诸暨市检察院依法查处了两名涉嫌行贿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检察机关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界通报情况,并发出检察建议,促成了司法行政部门出台“九条禁令”,从规范收费、合法竞争等多方面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同时,浙江检察机关注重以制度规范促进律师权利保障的常态化。2014年,浙江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等政法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对律师会见与通信、阅卷、调查取证、辩护活动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了律师依法规范执业的保障制度,省检察院又出台了《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暂行规定》,并办理了一批相关案件。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浙江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批捕和起诉环节分别听取律师意见达1169次和2272次;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排除非法证据分别达99件、92件,比去年大幅增加;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律师提出会见申请420次,许可会见315次,占申请数的75%,比去年也有明显增加。
“加强互动,增强互信,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构建检律新关系,我们一直在努力!”今年8月6日,陈云龙在全省市院检察长会议上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