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检察院柔性执法成反贪新常态
正义网连云港11月11日电(通讯员杨占厂 陈凌)“这让我没想到,感谢你们,我会把自己的事情全部说清楚的。”近日,涉嫌受贿的江苏某银行连云港市新浦支行原行长梁某说。这一声“意外”的感谢,是送给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的。
因为梁某得知,在检察官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前,先和他的爱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把梁某年迈的父母和正上高中的儿子暂时搬到别处,避免老人和孩子受到刺激。接下来的讯问非常顺利,梁某目前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同样连称“没想到”的,还有宋某。宋某涉嫌行贿,在调查初期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来办案人了解到宋某岳父身体本来就不好,如今气急之下病危。宋某得悉后十分担心,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感到极度懊悔。在宋某态度稳定之后,检察机关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让他及时回家尽孝。宋某取保期间,受贿人家属试图找其窜供,伪造证据,宋某不仅当场拒绝还将此情况如实反映给检察机关,有力的助推了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令梁某、宋某他们没想到的行为,叫做柔性执法,用海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克晓的概括就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让柔性执法成为一种新常态。”
水至柔而又至刚。这种以柔克刚的执法理念,如今已深深根植于海州检察自侦部门干警的脑海中。今年8月,在一次总结会上,分管反贪工作的海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晓明就和大伙儿聊到了执法理念的转变,这位荣记高检院个人一等功的老反贪人毫不避讳的说自己也要“再学习多提高”。
在他看来,一方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该硬的必须要硬起来,严格遵照最高检颁布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另一方面,该柔的要尽量柔起来,经过大家的总结提炼,可以“柔软”的地方有很多,譬如慎重选择办案的时间节点和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各种强制措施,不草率查封、扣押企业账户财产,不间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业务往来。这“柔软”甚至具体到了很多细节:案前安排被调查人单位领导规劝其自首;到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单位传唤、询问时,不开警车、不穿制服;抓捕、搜查时,避免老人、未成年人、病人家属在场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在场;与医疗单位建立绿色通道,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均对其提供健康体检保障;侦查全程中多运用亲情因素与犯罪嫌疑人沟通,对其家庭困难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予关照帮助……
当然,柔性执法,不是“温柔一刀”,“这甚至不仅仅是一种侦查策略,而是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的一种体现,从人权保障、心理抚慰、生活帮助等角度进行人文关怀,促使犯罪嫌疑人自发反思,认罪伏法。”张克晓说。
正因如此,柔方克刚。今年迄今,海州区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14件20人,立案数稳居连云港市基层检察院首位。2014年以来,海州区院陆续“啃”掉了连云港市交巡警支队员工受贿案、原新浦区城管局领导受贿案及“新网工程”、涉农补贴、通讯基建等领域职务犯罪一批“硬骨头”,在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翻供情况明显降低,判决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柔性执法,不仅被海州检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奉为圭臬,也正在各个业务部门渐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