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委依法治州办到各县市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实地督导
近期,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督导组一行由德宏州司法局副局长蒋晓勇为组长带队到各县市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导工作。
督察组通过召开工作对接会、面对面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验,下沉乡镇(街道)、村(社区)走访了解情况等方式,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督导验收,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对法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组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此次督察整改和专项整治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依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以整改补短板,以整改促提升,切实解决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此次督察整改和专项整治是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2023年全面依法治州重点工作项目,各县(市)依法治县(市)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充分调动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州县两级联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在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宣传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公安、交通运输系统主体责任,加强对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督促指导。
三是拓宽线索渠道,加大整改力度。目前专项整治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但依然不能放松问题线索收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走访力度,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摸准摸实。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及各部门、相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清零。坚决杜绝“谁被督察谁有问题,没被督察就没有问题”、“谁被督察谁才整改,没被督查就不用整改”的错误认识,主动认领整改问题,深入研究、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统一,形成“小切口”、“真管用”的制度性成果。